概述
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BSCI)成员包括零售商、品牌公司和贸易商。大多数经营纺织品或经营的产品包括纺织品,成员来自10个国家欧洲和加拿大,18个成员来自荷兰,如HEMA,Bijenkorf,V&D,Claudia Strä;ter,M&S,Hunkemö;ller, WE,Wehkamp等。
诞生背景
2003年3月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对外贸易协会FTA正式成立了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BSCI,目的是为欧洲商界遵守社会责任计划制定出执行措施和程序。当前BSCI吸纳了来自11个国家的180多个会员,大多数是欧洲的零售商和采购商,他们会积极主动的推动他们在世界各国的供应商接受BSCI验厂以改善他们的人权状况。BSCI是一个为零售业、工业和进口商实施社会标准共同监督系统和改善供应商所在国家履行社会责任的方案 由对外贸易协会(FTA)发起。
如今,有越来越多有关人权状况的讨论,都集中在生产消费品的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状况上。在正在工业化的国家中,改善提供其零售商的生产国家的社会标准,已经成为许多公司的一个非常重要议程。全球各地的供应厂商所出现的问题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工资甚至不能达到最低水平、干涉工会的建立、阻扰员工代表的工作、工作场地缺乏安全、规定的工时过长、加班时间过长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歧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欧洲和世界各地来自零售业和工业的公司、贸易商及行业协会制定了行为守则。这些守则通常都是以国际劳工组织(ILO)中的主要劳工公约为基础,目的是用来改善供应商国家中的工作条件。许多国家已经建立针对这些行为守则的监督体系,其中包括:芬兰、法国、德国、荷兰、瑞典、英国和加拿大。这些行为守则的目的及相关的监督体系非常相似,甚至连其内容也相若。众多的标准使得零售商在承担其社会责任时感到难以承受。他们的供应商也面临同样的情况;他们要满足越来越多的要求和审核程序。因此急需在零售业和工业中采取一致行动。
随着这些问题在国际上关注的不断增加,制定共同的行动就更为迫切。许多国际性的团体已经主动将该问题提交内部讨论,例如联合国的“全球行动计划”,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多国企业原则”,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都正在考虑把社会标准加入多边贸易规定。
欧洲委员会在2002年也针对社会问题发布联合公报。一些公司和协会,如对外贸易协会,也参与了讨论并倡议行动。不过欧洲零售业更强调自愿的原则而不是强制执行,并遵守国际社会里相应的政府性和组织性规定。从2002年起,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对外贸易协会(FTA)就致力于为欧洲许多不同的行为守则和监督体系建立一个共同的平台,并为建立一个欧洲共同监督体系打好基础。在2002年和2003年这两年间,各大零售业公司和协会为建立此类体系的框架举办了多次研讨会。2003年3月FTA正式成立了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BSCI),目的是为欧洲商界遵守社会责任计划制定出执行措施和程序。
2守则
1、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BSCI)成员由零售公司及协会、进口商和生产公司组成,是欧洲社会一个针对遵守社会责任的普遍监控体系,旨在不断改进成员设在全球各地的生产及供应设施的社会责任表现。BSCI监控体系无意取代其它已建立的外在多个利益方的确认体系。
2. BSCI成员认为需要为全球在其名下的所有活动负责。他们特别感到有责任去为生产其产品的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BSCI成员也认为这一责任应延伸到所有为BSCI成员生产的员工,不论其是由BSCI成员直接雇佣的员工,还是由第三方分包商和供应商雇佣的员工。
3. 为了形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和促成社会可接受的生产条件,BSCI成员制定此《行为守则》。BSCI成员在全球的所有供应商也有义务遵守这一《行为守则》。
BSCI成员应以积极和合作的精神贯彻实施该《行为守则》。他们乐意在维持所有现有商业关系的同时,完全遵守守则。BSCI计划在不久将来提高对这个问题的意识,并在未来几年内达致连续和可持续的改进。遵守社会责任方面的改进将使供应商有能力满足现有和未来市场的需求以及法律要求。供应商在社会责任上的表现能够随着时日有系统地改进,并能避免遭受抵制的危机。BSCI的立场是,只有在基本生活标准得到维持和改进的情况下,经济才可持续发展,社会才可进步。
4.《行为守则》只说明最低标准,不应将该守则理解为最大限度,也不应以任何方式用它来对雇员不利,例如,用于限制员工结社自由或集体谈判的权利。
5. BSCI成员认为本身与供应商是以伙伴关系的方式合作。而落实社会可接受的生产条件是建立于对话、共识、合作和公平的原则等基础之上的。受变化影响最大的相关方的利益应置于任何考虑和变化的显著位置。《行为守则》的落实和执行取决于各自供应商及其经营所在国家的发展状况。BSCI的最终目标是完全落实该守则。
7.1 遵守法律: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法律和规则、业内最低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以及任何更为严格的相关法规。
7.2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
7.3 在某些情况或者国家因为法律规定而导致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应以类似方式促成自主和自由的组织与谈判。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87、98和135条的规定。
7.4 禁止歧视:不得有任何对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血统、社会地位、社会背景、残疾、种族和民族本源、国籍、在工人组织包括工会中的成员身份、党派、性取向或任何其它个人特征的歧视。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0和111条的规定。
7.5 补偿: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级差的支付,应符合或高于法定最低标准及/或行业标准。不得非法或未经许可而降低工人工资。如果法定最低工资无法支付日常生活开支和提供额外的可支配收入,公司应努力为员工提供足够的补偿以满足这部分需要。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6和131条的规定。
7.6 工作时间:加班工作应出于个人自愿。每周允许的工作时间最长为48小时,允许的加班时间最长为12小时。员工在连续工作6天之后有权拥有一天休息时间。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和14条的规定。
7.7 工作场所安全:必须明确建立一套关于职业卫生和安全的规章和程序,并严格加以执行。工作场所的实务和条件不得损害基本人权。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5条以及国际劳工组织推荐标准第164条的规定。
7.8 禁止雇佣童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及/或国家法的规定,禁止雇佣童工。在这些标准中,应参照最严格者。以任何形式剥削儿童也一律禁止。不准任何如奴隶般或对儿童健康有害的工作条件存在。未成年工人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79、138、142和182条的规定。
7.9 禁止强迫劳动: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例如违反基本人权的囚犯式劳动。此乃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9和105条的规定。
7.10环境和安全问题:废物管理的程序和标准、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处理和清除、排放物和流出物的处理,都必须符合或高于最低法定要求。
8. BSCI成员将鼓励遵守上述要求,界定和实施合适的程序并监控其供应商的遵守情况。
9. 一旦被确定违反《行为守则》,BSCI成员将立即与相关供应商进行协商。他们将一起探讨解决方案,且BSCI成员将协助解决问题。解决方案必须考虑到员工的最佳利益。如果在适当的时间内找不到一致同意的合适方案并加以实施,这可以作为终止进一步商业来往的合理理由。
11. BSCI准备将此声明的主要内容提交公议及政治决议。
3特点
2、更大程度的符合当地法规要求;
3、建立国际公信力,提高企业形象;
4、适消费者对产品建立正面情感;
5、稳固与采购商的合作,并拓宽新市场。
许多欧洲品牌及零售商比如C&A、COOP、ESPRIT、METRO GROUP及OBI均认可BSCI认证
4好处
1.履行客人的要求.
2.一个认证应付不同的客人 – 减少不同的买家在不同时间来进行验厂的次数.
3.提升工厂的形象及地位
4.提升管理系统
5.改善与员工的关系
6.提高生产力从而提高利润
7.最小化潜在的商业风险比如工伤乃至工亡,法律诉讼或者是失去订单
8.为长期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体系详解
BSCI是一个为零售业、工业和进口商实施社会标准共同监督系统和改善供应商所在国家履行社会责任的方案由对外贸易协会(FTA)发起。
体系介绍
当前,有越来越多有关人权状况的讨论,都集中在生产消费品的发展
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状况上。在工业化国家中,改善提供其零售商的生产国家的社会标准,已经成为许多公司的一个非常重要议程,全球各地的供应厂商所出现的问题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工作场地缺乏安全、工资甚至不能达到最低水平、干涉工会的建立、阻扰员工代表的工作、规定的工时过长、加班时间过长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歧视。
社会责任组织
a)目标
提高供应商所在国家的社会标准作为公司在全球经济一员中的社会责任的一部分。这将是一个由供应商、政府以及其它供应商所在国的利益方所共同承担的长期持久过程。
充当公民社会中公司、员工代表、非政府组织以及其它团体的沟通桥梁。一个共通的监督体系有助于使消费者相信,零售行业已采取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体系的卓越透明度使它能够得到其内部和公众的信誉。
提供一个国际通用兼旨在帮助供应商遵守的可行监督体系。各成员公司和协会应把各供应商视作这一过程的伙伴。该行动涉及各种消费产品,但如今主要集中于纺织、成衣、鞋类和玩具方面。BSCI并不打算取代其它验证体系。
为供应商和零售业公司带来经济上的优势。透过在供应商的生产场所里实施共通的社会标准监督体系,不但可以避免重复和多余的审核,而且能够节约时间和费用。遵守社会责任标准还可以提高供应商的生产力和产品质量,而高质量的产品也可以使零售商更具竞争力。
充当BSCI各成员之间交流知识和观点的平台。BSCI希望能够结合参与者的广泛经验以及专业意见。
BSCI致力和其它相同的体系相互合作。这种合作可以是采取相同的行动或者相互认可的形式。BSCI认为本身是国际上致力于为全世界供应链带来可持续性改善的社会条件行动的一分子。
b)组织BSCI是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的一个非牟利组织。所有欧洲和欧洲以外的公司或协会均可成为BSCI的会员。BSCI是主要针对零售业提供解决方案,同时也开放给各种消费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加入。
会员资格分两种,分别是正式会员资格和非正式会员资格。正式会员是积极参与并将供应商纳入BSCI资格证明和审核程序中的零售商、贸易商和生产商。非正式会员是对该过程中有兴趣但没有直接参与的任何公司、协会和组织。成员董事会有权决定接纳和开除BSCI成员的会籍。任何有意退出BSCI成员都可以在每年年底前六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一经加入,会员就要承诺概括支持并促进BSCI及其目标。特别是承诺审核其供应商并将它们纳入遵守社会责任的程序中。这种审核和纳入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进行,此乃由会员与代表委员会共同商定。会员有义务按BSCI缴款体系交纳会费。如果不遵守或没有履行会员义务,就有可能会被取消会员资格。
只有正式会员才享有投票权。
BSCI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
成员董事会:
成员董事会由所有的正式会员和非正式会员组成。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主要负责制定长期规划和作出策略性决定。主要负责范围包括预算、活动、程序以及结构。常规决策以简单多数通过。涉及已存在的决策,例如,涉及到BSCI的结构,则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成员董事会可以成立工作小组处理特殊问题。一个常设性工作小组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体系以及其组成部分提出具体建议,然后提交成员董事会。每个参与国都有一个代表参加领导小组。其它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亦会获邀出席领导小组的会议。
代表委员会:
代表委员会至少由代表成员董事会的三名高级成员和一名秘书处的代表组成。成员董事会代表由成员董事会任命,当中应体现出成员董事会的国别和地域分布。代表委员会是在公众场合面对政府和其它机构的正式代表。它要定期发布公告。代表委员会根据需要经常召开,但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所有决策都以简单多数票赞成通过。
代表委员会可以推选一位成员作为发言人。发言人必须是一个公司的代表。
委员会的成员每两年一届。可以连续当选委员三次,共计六年。
顾问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是代表大多数关注社会利益方面的相关方,主要是由工会、非政府组织、供应商、进出口商业协会、欧洲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代表以及一名联合国“全球行动计划”的代表组成。顾问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就监督社会标准以及BSCI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顾问委员会同时还处理因BSCI审核活动而产生的投诉。
顾问委员会的成员的委任期为两年。可以被委任三次,共计六年。
秘书处:
秘书处隶属对外贸易协会。其主要任务是处理组织的行政工作,其中包括:
– 组织BSCI的监督程序
– 成员董事会和代表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 发展并实施成员董事会提出的管理措施
– 澄清参与该行动的成员公司和协会提出的问题
– 管理BSCI的数据库
– 以BSCI对外代表的身分向代表委员会提供协助
– 公共关系
c) 预算
BSCI以会员交纳的会费和第三方的捐赠作为其活动的经费。由成员董事会决定年度的预算和会费。
BSCI的原则
– 相关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
–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 联合国消除各种形式歧视的公约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多国企业原则
除了以上这些原则之外,一些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也包含在BSCI的要求当中。除根据成员公司所作的审核要求外,进一步有关生态方面和其它与生产有关的要求都可能包括在监督审核的程序当中。
审核公司的参与条件
如今,只有已经通过SAI合格水平鉴定并由BSCI选定的独立的审核公司才会受托实施BSCI社会责任审核。这保证了最佳的审核质量,同时也避免昂贵及作风官僚的鉴定方式。
除了SAI认证外,FTA所选定实施BSCI社会责任监督的审核公司必须达到某些先决条件,并遵守一定的条件。
–
所选定的审核公司必须存在于最重要供应商所在的地区,并有足够的代理机构来实施监督和审核活动。这在区域特有经验以及审核过程最佳化这两个方面都是必需的条件。
– 审核公司必须和BSCI签订书面合同,制定双方合作的合同条款。
– 以下BSCI的条款都必须予以遵守:
- 只有受到BSCI成员公司或者供应商委托,才可实施BSCI审核
- 在审核过程中必须使用BSCI调查问卷和指引
- 审核结果必须综合以书面记录并可查证
– 审核员和审核公司必须与本地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员工代表合作
– 雇佣的审核员必须具备高素质,准备经常接受培训以及SAI的进一步深造和合格水平鉴定。同时他们还必须:
绝对独立、公平并且廉明; 随时准备实施定期检验
在相关领域具备专业经验,比如社会责任审核、工作场所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
熟悉当地的商业和语言 ; 具备优秀的心里素质、交际和沟通技巧
– 审核结果只提供予接受审核的公司和相关的BSCI成员公司使用。
审核的绩效
在接受审核之前,供应商应先向审核公司提交已有的审核报告及证书。如果提交了涉及到BSCI范围的有效SA8000认证证书或者具有同等认可的证书,可以无需再次进行任何审核措施。如果供应商当前正在进行SA8000认证或者同类标准的认证,也同样适用。
原则:
程序:
a) 程序是基于BSCI行为守则中规定的原则。它包括所有相关社会责任和环境方面的要求。确认并执行BSCI行为守则是BSCI成员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的一个基本条件。供应商和其分包商必须接受把行为守则当作合同的一部分并予以实施。
b) 该程序从供应商自我评估开始。该评估提供了关于供应商供应链及供货商表现的初始资料,并界定了进一步审核的优先和紧急程度。
c)审核的要求由BSCI成员公司提出或者由供应商自己提出。通过SAI鉴定为合格的审核公司必须使用BSCI审核调查问卷、BSCI审核报告以及BSCI审核指南。整个审核过程包括三个部分:
- A - 主要资料
- B - BSCI社会责任要求
- C -业内最佳实践,比如SA8000或者同等的认证方案。当前,BSCI认可SA8000为其最佳的实践。
d) 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足之处,审核公司必须与被审核公司商议双方同意的纠正计划并记录下来。在审核问卷调查表B部分中出现不符合问题而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强制性的。执行为C部分中的问题而制定的纠正措施属于自愿选择,但建议有可能帮助达到SA8000或者相关认证的标准。
e) 供应商问题的纠正和改善由BSCI成员、他们的代表及/或供应商自己来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时间安排以及程度由BSCI成员自行决定,部分根据所需措施的特殊性质来决定。BSCI会员和供应商之间结束商业关系是最后的解决办法,但是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商定的合理期限里遵守审核B部分提出的应尽义务,那么终结商业关系则是无可避免。
f) 审核结果要提供给供应商和BSCI成员公司,并可能在他们当中进行讨论,某些有关供应商的资料会保留在BSCI的数据库。
g) 审核、改进活动以及落实必要纠正措施的监控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的支付方式,一律由BSCI成员及其供应商直接商讨。
h) 审核程序每3年要重复一次,以初始审核开始。对于通过SA8000或者其它认可的相关标准的供应商,所需监督和认证的频率取决于各自体系的要求。
i) BSCI监督体系将建立投诉机制。建立利益相关方的本地圆桌讨论会议。这些会议将用于讨论并公开在BSCI监督体系活动中的投诉。对于其它标准认证方面的投诉,则要咨询相关认证机构的投诉机制。
可持续改进过程
BSCI的最终目标是要在供应商国家里推动可持续改进。政府、商贸协会、工会、非政府组织以及其它民间组织应负责改进自己所在国家的社会标准。这些组织要承担改进这个重担,并将有关过程套用在他们身上。圆桌会谈或者其它一些交流合作的平台有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BSCI会鼓励并促进在供应商国家里针对这些目标所作的一切努力。
BSCI也会支持:
– 进一步训练供货商管理层及其员工
– 指导并咨询零售业公司管理层
– 在供应和零售公司,训练内部审核员、供应链管理人员及采购员
– 提供关于最佳实务和商业案例分析的学习材料
– 在经济上支持供应商落实改善社会标准
改进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得以实现:
– 由BSCI成员公司及/或服务供应方对供应商进行监控、提供指导并授予资格
– 在BSCI成员公司内部进行训练、指导和咨询
– 吸引本地商业协会和本地其它相关方参与
– 发起并协助建立本地支持结构
– 鼓励政府采取行动、双边开发援助并促使国际组织参与其中
BSCI的合作伙伴
BSCI的合作伙伴包括欧洲委员会和所有涉及BSCI资金或者其它任何具体支持的政府机关。
6审核机构
ALGI
APCER
Bureau Veritas
CISE
DNV
HKQAA
Intertek - 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IQNet Ltd
RINA - Registro Italiano Navale Group
TUV Asia Pacific (a member of TUV NORD Group)
SGS- 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TR- Registrar, LLC (STR) Formerly CSCC
TUV Rheinland Group
TUV SUD Group
EUROCERT
7文件清单
1 公司性质、公司名称、公司成立年份的正式文件的副本。
2 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进行操作,运行机器的所有必要的正式批准。
3 客户记录单核生产部门记录单
4 有关员工结构的公司数字列表
5 公司的财政数字
6 管理体系和社会/行为守则审核的有效认证列表,代表其它组织,这些体系和审核在公司中已经进行,审核报告副本列表。
8. 计算遵守最低社会要求所必需的财力、人力情况。
9 书面形式的费用计算。
10 书面形式的计划生产能力。
11 对员工进行BSCI行为守则培训的文件证据。
12 记录对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来源的检查结果,以及所采取的纠正行动(安全评估)
13 所有员工的个人资料档案。
14 分包商列表,包括生产部门名称和地址。
15 对分包商遵守BSCI行为守则作出承诺的书面声明
16 分包商工厂中社会绩效持续改进的证明
17 书面形式的公司社会方针
18 书面形式的工作规则
19 证明水是饮用水的文件
20 工作时间记录系统
21 关于员工所有津贴的文件证据,附带备注说明这些津贴是国家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
22 行业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此信息来源的文件证据
23 公司规定正常工作时间、轮班、多班工作、休息以及假期的文件证据
24 法定/行业最低工资水平以及此信息来源的文件证据
25 员工工资条以及工资支付证明
26 证明社会保险金交税的支付文件
27 工资单以及工资计算情况,包括计件工人输出记录,包括工资和扣除的所有方面。
28 孕妇和产妇津贴的发放记录
29 固定计件费率的计算文件(计时工资则不需提供)
30 计件工人:每个员工生产的数量记录(计时工资则不需提供)
31 违反工作规则以及采取的纪律措施的文件证据
32 雇用合同/保安人员的服践合同(如果聘用了保安人员)
33 外包给监狱的生产过程列表,包括名称和地址(如果有关的话)
34 会议时间以及与员工代表达成的书面协议
35 员工投诉记录以及处理投诉所采取的措施及方式
36 员工宿舍的安全证明文件(防护、卫生等等)
37 室温、噪音以及照明的检查文件
38 急救培训学员列表,包括学员姓名、职位以及培训日期
39 事故次数记录,包括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类型、发生日期、损失情况并说明受伤人员
40 进行安全卫生培训的文件证据(疏散训练和消防训练)包括学员姓名以及培训日期
41 化学物品收条、使用、退回以及处理记录(包括出示物质安全数据单--MSDS)
42 工作对象为电力装置员工的合格证明
43 电梯、危险机器、电力设备的检查报告以及维护记录
44 机器、工作场所以及高压设备(如果有)的操作说明书和安全说明书
45 消防设备的检查报告以及维护记录(例如:消防设备上的检查标签)
46 医疗人员资格证书
8审核范围
管理实践
文件证据工
作时间
报酬
童工 / 未成年工
强迫劳工 / 惩罚措施 / 囚犯劳工
结社自由 / 集体谈判自由
歧视
工作条件
健康与社会
设施职业安全与卫生
宿舍
环境
9审核准备
为节约参与各方的时间和费用,供应商应为初次BSCI审核彻底做好准备。建议供应商在准备审核的过程中遵循本程序:
1. 仔细阅读并理解本管理手册
2. 依照BSCI自我评估问卷调查表进行自我评估。
3. 确定是否偏离和违背了BSCI手册中的自我评估、审核问卷调查表和本手册中的第2章之规定以及其它方面的要求。
4. 在审核日前尽一切可能纠正这些不足之处,并参与和完成取得BSCI成员资格的前期措施(如有提供)。
5. 及时向审核公司提供他们所要求的任何信息。
6. 事先委派人员负责审核的相关领域(人力资源、会计、安全与卫生以及环境等等)。向他们说明他们 必须要做的准备工作以及希望他们提供的信息。
7. 确保这些负责人员能在审核过程中帮助审核员。
8. 在现场保留所有审核过程所需的文件清单上的所有资料。
9. 如果可能的话,为提供审核员独立的工作间。
10BSCI要求
一、 管理层责任:
1. 通知管理人员和供应商BSCI行为守则的内容。
2. 在公司组织内部建立责任机制处理所有关于BSCI行为守则的问题。
3. 任命一名或多名管理人员负责落实BSCI行为守则。
4. 监控公司遵守BSCI行为守则的情况,并在公司场所内落实必要的改变。
二、员工意识:
1.向员工声明其支持BSCI行为守则的原则,向其员工及其分包商员工说明并讲授有关BSCI行为守则的内容。公司必须将BSCI行为守则完全翻译成合适的本地语言,并将其贴在工厂和其它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必须以员工可以理解的语言向员工口头介绍有关BSCI行为守则和给予有关资料。
2. 定期让员工接受关于工作场所安全的训练,以及让他们了解其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
三、保留记录:
1.保留对所有员工的姓名、年龄、工作时间和工资,并使这些记录在BSCI审核员要求时可以随时交出。
2. 记录所有危险物品和有潜在危害物的地点。
3.监控和保养安全设备和用具。
4. 不断更新相关法定要求和规章的文件记录。
四、投诉和纠正措施:
1.指派一名员工负责处理有关BSCI问题的投诉。
2.记录及调查员工或第三方有关BSCI问题的投诉,并报告这些投诉以及对它们所采取的必要纠正措施。
3.准备好采取必要纠正措施的资源。
4. 避免向那些对BSCI行为守则提出意见的员工采取开除或其它纪律处罚。
五、供应商和分包商:
1. 将采用社会责任标准和遵守BSCI行为守则定为跟供应商签订所有合同的条件。
2. 要求供应商定期报告他们实施BSCI行为守则的进度。
3.监控:
4. 为BSCI成员提供有关其活动和生产场所的信息。
5. 容许代表BSCI成员的组织在任何时间、不论有否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审核他们及其分包商的经营场所。
6.不遵守的后果: 如果供应商未能达到BSCI行为守则的要求,以及如果在充分的时间内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并落实执行,BSCI的成员可以选择停止当前的生产,取消相应的合同,暂时取消未来的合同及/或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商业关系。如果审查结果表明供货商未完全遵守BSCI行为守则,供应商必须立即采取指定的纠正措施。供应商将与审核员商定实施纠正措施的时限,但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以前以不符合而被排除的供应商后来表明其可以完全遵守BSCI行为守则,原则上可以恢复先前的商业关系。
11术语表
鉴定
由BSCI认可的合法机构的正式核定或者批准。审核公司必须取得SAI鉴定合格水平。
审核
请参阅社会责任审核部分。
审核员
BSCI 的审核员都是通过SAI 认证的审核公司里的专家。这些专家都达到高素质标准,并符合 ISO/IEC 指南 62 和 SAI 指导方针 I 中的要求。
BSCI
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
儿童
任何年龄低于15周岁的人,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强制教育年龄高于15周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如果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周岁,则以较低年龄为准。
认证
证明一家公司符合特定的标准。BSCI认证意指按照BSCI确认为最佳方式的标准,例如SA8000标准。在BSCI体系中,公司认证是完全自愿的。
行为守则
一套针对公司道德行为的标准、规定或者准则。对于BSCI而言,即BSCI行为守则。
公 司
任何负责落实行为守则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所有员工(不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形式代表公司的人员)。对于BSCI而言, 公司指的是需要接受审核的商业实体。
公司设备
指公司拥有的生产设施,不论是公司合法拥有或其本身具有合法身份。
投 诉
被指控没有遵守BSCI行为守则规定的一个或多个法律要求或劳工标准;或没有遵守BSCI体系说明中规定的一个或多个程序。
遵守
指按照或者符合BSCI行为守则。
纠正行动
为了消除造成现存不符合或偏离BSCI行为守则中所规定的要求的原因,以及防止再次出现而采取的措施。
纠正行动计划(CAP)
BSCI的纠正行动计划在每次社会责任审核结束的时候制定出来,写明在限定的时间内里采取什么措施来补救不符合BSCI行为守则规定中的要求。
文件证据
以硬拷贝文本或电子文本形式有系统地、清晰易懂地、正确描述必要数据和资料。
员 工
所有为公司工作的人员,不论其职务、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形式代表公司。
设于布鲁塞尔的对外贸易协会。
实施
BSCI的实施,涉及到公司付诸实行的一连串具体措施,以及他们为了使公司符合BSCI行为守则而采取的方法。
内部监控
公司本身为核实BSCI行为守则在公司内已经予以实施并能持续遵守而采取的程序和行动。它包括培训员工、通知买方、根据BSCI行为守则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在违反 BSCI行为守则的情况下制定适当的纠正措施。
劳工标准
BSCI的劳工标准是指BSCI行为守则和准则,也是在同一应用范围内的法定规则。
最低生活工资
指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住房、能量、营养、衣服、保健、教育、饮用水、儿童保育、交通以及储蓄),包括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并且还要考虑到受扶养的家庭成员。
管理(层)
用作制定并达到规定目标的协调活动。这个术语也可指经营和管理一家公司或商业实体具有权力和责任的个人或群体。
管理体系
对于BSCI而言,管理体系指的是在实施并持续遵守 BSCI行为守则过程中有需要采取的所有组织结构、程序、过程以及方法。
NGO
非政府组织。
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国际上适用的劳工和社会责任标准 。
高级管理人员
以最高行政级别代表、经营或者管理一个组织的个人或者群体。
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
SA8000 标准的制定者。
社会责任审核
对于BSCI而言,社会审核指的是,由SAI 鉴定为合格并独立于受审核商业实体的公司根据BSCI行为守则,检查公司的行为。社会责任审核可能就是一次初次审核(首次社会责任审核)及/或一次社会责任重新审核(落实检查纠正行动计划--CAP)。
社会责任审核报告
与BSCI行为守则相关的公司行为的文件,例如社会责任审核和/或重新审核报告。
利益相关方
受到公司活动及/或运作影响者。
法定最低工资
法律所规定的最低工资;如果适用,这也可以是更高的行业工资及/或通过劳资双方谈判就工资问题达成的更高工资。
合法规章
国家的合法规章,包括通过行业及/或劳资双方谈判方式制定的契约性规定。
分包商
公司指定用来实现全部或部分装配程序的增值过程的商业实体。
供应商/分供应商
公司价值链中的实体。向公司提供上游产品或服务(例如:原材料供应商、成分供应商、半成品供应商等等)。
工会
对于BSCI而言,工会就是一个组织,员工就是它的成员。其主要任务是体现员工的权利,包括集体谈判权。
未成年员工
任何超过规定童工年龄但低于18周岁的员工。
12意识责任
BSCI认证原公司意识管理责任
(1)员工意识
(2)保存记录
(3)管理责任
(4)监督
(2)保存记录
(3)管理责任
(4)监督
132013年标准变化
1.BSCI审核其他的问题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也增加了不少以前放到BSCI C部分的问题点,如今也为审核的问题点,以前不是问题的,如今就是问题。没有特别准备,可能会影响最终BSCI验厂的等级。如今BSCI审核的B部分共计123个问题点,加上C部分的11个问题点,总计审核点变成了134个;
2.BSCI审核的评判标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以前采用的是每章节0,1和2分的判断,最终的评判按照获得最低的章节分数进行评级,即我们通常讲的0,1和2分。如今的评判标准和以前有很大的变化;
3.BSCI的申请与报告平台与之前的审核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4.BSCI如今对分包商的要求升级了,要求很严格,工厂必须获得客户授权才可以将产品外发或分包的。如果这块没有做到位,容易导致BSCI验厂0分